清宣统二年(1910年),迪化(今乌鲁木齐)城内有王高升为首的“陕、甘游民”,愤于新疆地方官吏玩忽人命,又控告无门,遂聚众纵火焚烧官衙、公馆和店铺。地方官员束手无策,商民受害惨重,纵火案震动全国。
纵火案的肇事,起因于马队管带田熙年枪杀士兵。田熙年是河北人,曾从军北洋,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末编练新军奉调至伊犁,被委以管带。他克扣军饷、贪污中饱;后又无视军法、擅自枪毙一名殴打津帮商人的士兵,激起民变。
宣统二年(1910年)8月10日上午,陕西游勇(兵丁)王高升率众去官府击鼓鸣冤,请当局杀田为死者偿命。
但因官官相护将田熙年保护起来,王率众将田藏身处蒋松林公馆焚烧;又率众将迪化县监狱砸开,放出犯人60余人。
在与卫兵激战中,王高升带领数十人沿街专烧津商铺户。北梁首先起火,焚烧此行十余家商户;接着东大街也被烧着,火势猛烈,全街荡然无存。
是夜风起,火势又延及南大街山西商人经营的蔚丰厚钱庄。此后,王高升带数十人欲从北门出走,在北大街被从元泰堂药店内射出的枪弹击毙,其他人均逃出。
一夜大火后,共有170户商民遭灾,其中天津商户损失最大。时称迪化津商八大家者,仅剩南大街的同盛和与公聚成两商号未遭火灾,其余全在烈火中化为灰烬。这就是史称“火烧津商八大家”的巨案。
为处理善后,新疆巡抚联魁与司道协议,赈济384 684两白银,修复被烧建筑花费9812两白银,共约白银394500两。
在火灾后不到一个月,巡抚联魁被革职。
这场大火案反映了当时新疆官场中争权夺利的腐败,也表明了清朝藏奸养恶十分严重。王高升的纵火案预示了烂透的封建统治者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