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做亲子鉴定 鉴定所被停业9月
“甘肃科证”不服处罚起诉 兰州中院判撤销省司法厅行政处罚
大西北网12月18日讯 一件亲缘关系鉴定案件,竟是由不具备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经举报后,该鉴定所被甘肃省司法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九个月的行政处罚。该司法鉴定所不服,向兰州中院提出行政诉讼。12月17日,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依法撤销了司法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由:抚养纠纷案扯出“亲子鉴定”
2014年7月15日,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在开庭审理原告小娜诉被告秦某某抚养费纠纷案过程中,秦某某提出女儿小娜并非亲生,要求做亲子鉴定。2015年1月8日,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为:根据 DNA 遗传标记分型结果,秦某某、小娜基因型符合生物学父、子遗传关系。
2015 年1月21日,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小娜母亲朱某和父亲秦某某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自觉履行好各自应尽的义务。故依法判决秦某某在限期内给付女儿小娜2010年11月起至2015年1月止期间的生活费共计10200元;自 2015年2月起,每月给付女儿生活费35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在这份判决书中,肃州区法院未将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作为处理案件的事实依据。
处罚:鉴定机构无资质被令停止业务
但此事并未达到案结事了,对作出亲子鉴定的机构——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被投诉其根本不具法医物证鉴定资质。
2015年5月4日,甘肃省司法厅对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违规从事亲子鉴定业务予以立案。5月5日甘肃省司法厅向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称该所在不具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并出具亲子鉴定意见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其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九个月行政处罚。
同日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向甘肃省司法厅提交《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申请听证。
甘肃省司法厅举行听证之后,于6月2日向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该所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九个月行政处罚。
判决:法院撤销省司法厅行政处罚
收到处罚通知后,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不服处罚,遂向兰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2014年12月,鉴定所已向酒泉市司法局申报增加“法医物证”鉴定项目。该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鉴定所受理了一件亲缘关系鉴定案件,在没有经过核准鉴定项目的情况下向委托人出具了鉴定文书,对这一超范围鉴定事件,鉴定所完全予以认可,对此应当受到处罚,但是甘肃省司法厅处罚鉴定所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九个月过于严重,毕竟这份亲子鉴定并未对民事案件本身造成重大影响。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省司法厅认定“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超范围从事亲子鉴定业务,违规出具亲子鉴定,严重干扰了法院审判工作,但司法厅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故甘肃省司法厅作出的处罚之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属主要证据不足。据此,法院判决撤销甘肃省司法厅于2015年6月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