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18日讯 为确保2014年兰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十二五”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7366吨、93918吨、46503吨、8569吨以内,分别比2013年上升9.81%、下降10%、上升0.61%、上升3.03%。
为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能,协调落实本辖区内的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减排建设项目、企业出城入园、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加大辖区内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污染源治理和燃气供热设施技改工程。将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辆,确保2014年淘汰率达到应淘汰车辆的30%,累计淘汰率达到60%,同时加强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201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雁滩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8月底前建成投运海石湾污水处理工程、窑街污水处理工程,12月1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永登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年底前完成“双回路”供电工等。
强化监管措施。各县区要对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严格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和季度监督监测措施,加强纳入污染物总量核算全口径统计中火电、水泥、造纸、纺织、钢铁等业的环境监管,掌握企业生产动态,强化项目建设动态监管,切实加大污染减排项目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污水处理、火电、水泥行业的环保监管力度,增加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依法查处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均达到100%。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