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6月18日讯 今日,记者从城关区文化局了解到,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城关区全面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工作,并将相关认定资料上报兰州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
据了解,自4月下旬起,城关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邀请兰州市博物馆文物专家,对普查第一阶段反馈收藏有可移动文物的7家单位开展了认定工作。其中兰州市图书馆馆藏285部古籍善本交由市普查办统一认定,兰州市五泉山管理处上报的5件不可移动文物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作为附属文物已经登记在册,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不再登记认定。普查组实际对5家单位33件可移动文物进行了认定,最终认定兰州市碑林管理处收藏的9通碑刻、兰州市第二中学收藏的9块牌匾及兰州市白塔山管理处收藏的青铜钟为一般文物。其余14件收藏品未能认定为文物。目前,城关区普查办已将此次认定结果上报市普查办,市普查办将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27号)精神和市普查办的要求,区普查办随后将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要求以及城关区的普查工作方案,进行文物数据的采集以及录入工作,为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三阶段的整理和汇总普查资料、建立文物名录和数据库、公布普查成果、编写普查报告等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如期完成。
(责任编辑:鑫报)
据了解,自4月下旬起,城关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邀请兰州市博物馆文物专家,对普查第一阶段反馈收藏有可移动文物的7家单位开展了认定工作。其中兰州市图书馆馆藏285部古籍善本交由市普查办统一认定,兰州市五泉山管理处上报的5件不可移动文物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作为附属文物已经登记在册,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不再登记认定。普查组实际对5家单位33件可移动文物进行了认定,最终认定兰州市碑林管理处收藏的9通碑刻、兰州市第二中学收藏的9块牌匾及兰州市白塔山管理处收藏的青铜钟为一般文物。其余14件收藏品未能认定为文物。目前,城关区普查办已将此次认定结果上报市普查办,市普查办将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27号)精神和市普查办的要求,区普查办随后将根据全国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要求以及城关区的普查工作方案,进行文物数据的采集以及录入工作,为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三阶段的整理和汇总普查资料、建立文物名录和数据库、公布普查成果、编写普查报告等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