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环保部发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兰州市9月份位列全国空气质量较好10大城市第六名!这一结果的公布,无疑是对兰州进入“冬防”以来实施一系列治污举措的肯定,同时也为兰州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开了好头。
针对兰州市冬季污染特点,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计划分时段、有重点管控各类污染源,确保2013—2014年度冬季采暖期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同比下降,201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即8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
严控“五点一线两面”重点污染源
今冬治污,兰州市将强化“五点一线两面”(“五点”即:酒钢集团榆中钢铁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国电范坪热电、大唐西固热电和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5个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一线”即:城区交通干线机动车尾气污染;“两面”即:生活低空面源污染和扬尘面源污染)等重点污染源管控。
为期六个月的“冬防”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兰州市将对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定远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等区域分阶段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重点防治。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0月1-31日),兰州市将对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
严防严控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2月28日),兰州市环保局将严控五大重点污染源。对城区三大燃煤电厂继续实行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三限”措施和“冬至”前后40天优质燃煤政府补贴政策,确保三大电厂在整个冬季使用优质燃煤,最大限度减少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解决工业动力用煤,禁止市区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用煤;并加强对酒钢集团榆中钢铁公司的监管,确保其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榆钢公司现有环保设施的技术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浓度和总量;加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石化产品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深化治理阶段(2014年3月1日—3月31日),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防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停产、限产一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冬防”期间,兰州市将对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2013年10月15日—2014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210家企业及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如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的,根据预警等级,对部分重点企业及生产设施分别实行停产、限产减排措施。
兰州市工信委对主城区内的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大电厂用煤量和煤炭质量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对燃用煤炭量和煤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兰州市环保局负责对三大电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控,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三大电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超过或即将超过污染物排放量要求的及时通报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值的80%时对企业实行实时预警,要求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和投放更为优质燃煤等措施,防止超排现象发生。兰州市质监局负责对三大电厂煤炭质量进行检查抽测,确保煤炭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每月对三大电厂煤质抽测频次不低于30%。
市区基本禁止一切土方作业
兰州市要求自9月5日起,除碧桂园项目以外,其它削山造地已全面实行停工,9月15日各停工工地做到人下山、车离场,对达到标高要求的土地及弃土场实行喷洒造壳剂抑尘,杜绝人车活动对地面扰动造成扬尘污染。气温转暖后,对达到标高土地及时种植草皮或苜蓿等成活率高的植被予以绿化抑尘。对碧桂园项目严格落实24小时驻场监察制度,对施工道路不间断进行洒水,作业面及弃土场采取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
10月15日起,兰州市区基本禁止一切土方作业,兰州市大气污染指挥部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兰州市建设局将对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顿,对3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列入兰州市施工“黑名单”。
除“冬至”前后40天以外,其余时段城区主干道及重点路段均要实行机械化洗扫。遇降雪天气,各县区要及时进行除雪作业,防止融雪产生雾霾天气。
城乡接合部加强网格化管理
近郊四区政府将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落实网格化管理,坚决制止焚烧垃圾、枯枝落叶、使用有烟煤等行为。远郊县区要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禁止秸秆焚烧责任体系。
近郊四区积极推广电炉,采用集中点火、分散取火、使用环保型煤等方式,严控各类市场小火炉燃煤污染;监督民用燃煤小火炉使用无烟煤或环保型煤;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在辖区制高点设置烟尘观察哨,建立机动检查分队,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燃煤设施“冒黑烟”和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由市质监局负责,对城区内两大煤炭专营市场定期抽检煤质,抽检数每月不少于总批次的25%,并在媒体公示煤质抽检结果。
“冬防”期间取缔所有露天烧烤,杜绝焚烧生活垃圾、枯枝烂叶等行为,并按照“禁煤区”有关规定,严查散烧原煤行为,严管各类市场的小火炉。
重点区域施行驻厂监察、驻区监测
首先,将加大城区三大电厂监管。自10月15日起,对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与兰石化公司、榆钢公司签订“冬防”责任书,并实施24小时驻厂监察;在空气污染程度加重时,督促企业兑现承诺,降低5%-20%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建立在线监控预警机制,在排污浓度达到临界值前10%时提出和落实预警措施;督促三大电厂严格落实“冬季吃细粮”的要求,每周二和周五18:00前上报2次煤质检测报告;对三大电厂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
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每天不少于1次的重点巡查,对偷排、超排的一律实行上限处罚。以铸造、建材、冶炼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监管重点和达标措施,每周至少检查1次并实行周报制度。
设置降尘罐,对近郊四区扬尘污染进行量化监测,并每周上报监测数据;对污染严重区域和重点污染源周边等敏感点位,自10月15日起继续实行24小时驻区或流动监测,为无组织排放和偷排行为的处罚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鑫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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