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关系到人们能否安居乐业,因而古往今来一直备受关注。在中国历史上,名人置业的轶事颇多,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两个人:一位是东晋的陶渊明,另一位是唐朝的杜甫。前者住到了“世外桃源”,为后人羡慕嫉妒恨;后者在成都建了一处“草堂”,成了买不起房的象征。其实,这是两个被我们“误读”了千年的史实。
陶渊明为啥“不为五斗米折腰”竟还在官场混了13年?
陶渊明(公元365年-427年),又名潜,字元亮,号五柳先生,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人。据《晋书·渊明传》记载,他年轻时一度出仕,做过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等小官,在41岁时挂印去职,隐居于庐山脚下,躬耕田园,饮酒赋诗,终老一生。
因此,陶渊明一直被后人视为超凡脱俗的代表。
从上述这段生平简历上看,陶渊明的人生和仕途似乎很失败。陶渊明的家世显赫,且相当有才,“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本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前程。他在29岁时便出仕当官了,但他没有干几天就“不堪官吏职”回家了。实际上,他是觉得当“公务员”劳心又劳神,还不如回家种地晒太阳。
此后,陶渊明还有几次出仕的机会和经历,但他终究没有当上大官,最有实权的职位是最后的彭泽(今江西彭泽)令。在这个位置上,本应该是继续晋升的极好台阶,可陶渊明却没有抓住就又离职了。
陶渊明的具体辞职时间在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在萧统主编的《陶渊明传》中有这样的记述:“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陶渊明在东晋官场上前后混了13年,最后落下辞职回家的结局,令人摇头。如果他真的不想当官,也不会起起伏伏在官场混这么长时间吧。为何他的仕途难有起色?表面上是其清高,其实是混不下去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上班”自然也要遵守相应的规矩。穿戴整齐去见上司即所谓“应束带见之”,难道还用人家提醒?可见陶渊明平时太随便了,别人好心提醒,他却很不高兴。
从这事上,不难看出陶渊明性格上的缺陷。连仪表仪容都不注意,随性而为,这种性格的人谈何当个好官?
不过,大凡文人都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便失败了也要找个漂亮的理由,陶渊明或许正是这样。混不下去了说自己是不想同流合污,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至今仍被许多混不下去的人挂在嘴上。
陶渊明是买不起城里的房还是真想住到世外桃源?
上面叙述一通陶渊明官场事迹,目的是为了下面的分析--陶渊明选择去“世外桃源”的真正原因。
从史料上看,陶渊明系出名门,曾祖父陶侃是东晋的开国重臣,官至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大司马;陶渊明的祖父则做过武昌太守,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陶渊明处于东晋 “官二代”这个群体,虽然后来家道中落,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陶家仍然有房有田。
但陶渊明除了不会当官,还不会理财,辞职回家后没有了工资(五斗米),一大家子要吃要喝,日常开销很大,生活上便逐渐困难起来。面对这种家境,死要面子的陶渊明,与在官场时一样,选择了逃避现实的办法,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祖辈置下的“富人区”,到熟人看不见的庐山脚下,过起了简单的日子,即所谓“归隐”.其《归园田居·种豆南山下》是这样写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归隐之初,陶渊明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其时其心态还算轻松,诗中也写出了一份怡然自得和浪漫。可遗憾的是,这处“世外桃源”在他归隐后的第三年,即义熙四年(公元408年),一把大火将其房子烧毁了。
陶渊明可怜得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一家人只能寄住在一条破船上,度过初秋。试想,在这种情况下,陶渊明还能有经济实力到“城里”买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又将家搬迁至“世外桃源”中的另一地方“南村”.
至此,陶渊明真的与世隔绝,活在精神世界中的世外桃源,借酒抒情,寄托信念:“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看来,陶渊明最后选择从官场辞职、“不 为五斗米折腰”,便注定他只能去“没人的地方”生活。其所谓的“清风高节”形象,不过是我们后人的拔高和想象。
杜甫盖“草堂”为啥地皮花木分文未花?
杜甫生活于公元712年-770年,是盛唐时期诗人,其名言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句话,成了杜甫忧国忧民的标签,带给了他一顶现实主义风格的“诗圣”桂冠。
笔者曾去杜甫的出生地河南巩县、安葬的墓园和生活过的成都草堂看过。每处看罢,心里都会想:杜甫家里当年真的穷得只能住破草房?杜甫曾在长安呆了10年,与今天许多“北漂”一样,杜甫也想在京城混出个模样来,也想当大官、发大财。于是,他选择当“西漂族”,来到长安(今陕西西安)打拼。
但杜甫运气不好,只做过小官。据《旧唐书·杜甫传》记载,因为有才、敢说,杜甫曾在“唐中央部委”工作过--任左拾遗,后人称他为“杜拾遗”就是这原因。“拾遗”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给皇帝和朝政提意见、挑毛病的闲差,很多情况下就是个摆设,可杜甫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官,直言进谏,结果惹怒了唐肃宗李亨被贬华州(今陕西华县)。
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年底,杜甫来到了成都,做节度使参谋,住在西郊外浣花溪寺里。杜甫在寺里没住多久,便打起了建私宅的主意。在唐朝,尚没有今天搞房产开发的概念,地皮也不值钱,所以次年春杜甫便在城西七里、风景不错的浣花溪畔,找到了一块荒地开始建房。
杜甫先是开辟了一亩大的地方,在一株大树下建了一间茅屋,这就是以后成都草堂的雏形。能自己找地皮建房,不论在古代还是现代,没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谁敢想?果然,杜甫盖房的消息甫一传出,他在朝中做官的高适、严武等朋友便伸出了援助之手。他的表弟王十五来看望他时,还送来了盖房资金,“忧我营茅栋,携钱过野桥。”
盖房子的同时,杜甫又向各处朋友求供果木树苗,清单如下--
向萧实要100根桃树苗:“奉乞桃栽一百根,春前为送浣花村。”(《肖八明府实处觅桃栽》)
向曾做过绵竹令的韦续索取绵竹县的绵竹:“华轩蔼蔼他年到,绵竹亭亭出县高。江上舍前无此物,幸分苍翠拂波涛。”(《从韦二明府续处觅绵竹》)
向何邕要蜀中的桤树苗。
向果园坊园主徐卿索求果花苗:“草堂少花今欲栽,不问绿李与黄梅。”(《诣徐卿觅果栽》)
向韦班要松树苗:“落落出群非榉柳,青青不朽岂杨梅。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凭韦少府班觅松树子栽》)
显然,杜甫盖房子不只地皮没有花钱,连美化环境的花草树木也不用掏钱去买,都是他人提供的。
“有竹一顷”“乔木参天”的杜甫草堂是破茅草屋还是豪宅别墅?
读者可以想一想,如果杜甫盖的真是普通农家草房,和今天大家在成都公园内看到的那样,需要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吗?有必要向各路朋友要这要那、惊动一大圈人吗?果木花草,野外多着呢,找点来栽栽就行了。
由此可以推断,杜甫当年盖的并不是普通的房子,而应是豪宅或是别墅级建筑。这并非凭空猜测,而是有杜甫自己的诗为证:“背郭堂成荫白茅,缘江路熟俯青郊。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诗中所写的宅院,能是简简单单的“草堂”、破房子吗?
接下来,杜甫又不断扩大“别墅区”,在广泛种植桃树后,草堂由一亩增至五亩;桃林建成后,又营建了竹林、桤林。而且,杜甫在《凭何邕觅桤林栽》诗中给出了具体数据:“饱闻桤木三年大,与致溪边十亩阴”.也就是说,桤木林的占地有十亩之大。那么竹林又占地多大?一顷(百亩)之广。《杜鹃》诗中说得更直白:“我昔游锦城,结庐锦水边;有竹一顷余,乔木上参天。”这样的地方能是一般穷人住的?算不算别墅?这恐怕比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更令人神往吧!
对草堂的工程质量,已故历史学家郭沫若曾作过考证,他在《李白与杜甫》一书中认为,杜甫草堂的茅草应有三重,这表明屋顶曾翻修过两次:“一般地说来,一重约有四五寸厚,三重便有一尺多厚。这样的茅屋是冬暖夏凉,有时候比起瓦房来还要讲究。”
由此可见,杜甫当时的生活和经济状况并不糟糕,他的“贫穷”实是后人对他当时生存状况的误会。其《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诗中所谓“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乃是房顶被大风刮坏后的写实,可我们却误以为他当年的生活很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