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13日,在位于武汉郊外的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以下简称"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现场,中日双方代表正式宣布武汉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结束。
武汉是继南京、石家庄之后的第三个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点,也是2013年南京销毁作业结束后又一顺利完成所有销毁计划的作业点。
湖北省监控化学品协会秘书长陈道勇告诉长江日报记者,目前我国销毁日遗化武的技术多为控制引爆和加热引爆技术,武汉采用的是控制引爆技术。陈道勇介绍,将发现的化武加入化学成分后放入一批特质容器中,通过引爆的方式,产生瞬间高温,致使化学武器高温碳化。
陈道勇说,为确保销毁时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国家环保部门此前进行了大量的毒理实验。最后在我国现行环境标准外还专门制定了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73项专项环境标准。这些专项环境标准确定的控制标准值,丝毫不低于欧美国家的相关指标。
化学武器通过高温燃烧会变成炭灰,陈道勇说,"要对这些废弃物再做进一步检测,确定无毒后,才能对其进行下一步处理。"
此次销毁作业自去年12月正式启动,共计销毁武汉及其周边地区(河南、湖南、湖北三省七地)日遗化武264枚(件)。
二战期间,日本大量开发和研制化学武器。日本投降前夕,侵华日军为了掩盖罪行,将大量化学武器就近掩埋或遗弃。目前,在我华中、华东、华南地区均有发现,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
1992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通过,《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承诺按照本公约的规定销毁其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为销毁遗留的化学武器,遗留缔约国应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