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国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各地都有形式广泛而多样的庆俗活动。然而,古时候的老百姓是怎样过年的呢?庆俗活动与现在又有何不同?明人沈榜在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曾任顺天府宛平县知县,他所着的地方史志书籍《宛署杂记》,记载了明代京城百姓的一些过年方式,对了解古代春节民俗有一定帮助。
四百余年前的京城,正月初一一大早起来,一家之主就会带领全家拜天地、拜祖先的牌位,然后给长辈祝寿,全家一起做“匾食”.若是出门游玩,路上见到了亲戚朋友,小辈就当街给长辈磕头行礼。匾食是北地方言,泛指馄饨、水饺之类的面食。如今许多地方有春节包饺子的习俗,大约就是由此沿袭下来。至于祭神祭祖的仪式,也是隆重而严格的。把草纸剪成纸钱,和以不同的供品,分别供奉于祖先牌位和神像前。祖先牌位的供品为三牲熟食,纸钱在三天后焚毁;神像前则供以果子素食,纸钱在过了元宵之后才焚毁。
无论男女老幼,在节日期间皆以金箔纸折成飞鹅、蝴蝶、蚂蚱等形状的饰物,插在头上,用于烘托喜庆气氛,名为戴“闹嚷嚷”.大的闹嚷嚷有巴掌那么大,小的如铜钱大小。一般人都是戴一个,也有故意炫富的有钱人,在头上插满了闹嚷嚷。
明代的烟花爆竹已经有了相当高的制作水平,品种有数百种之多,可以表现出逼真的花草人物等图案。烟花从制作材料和形态上进行区分:用泥包裹的叫“砂锅儿”;用纸包裹的叫“花筒”;用筐封装的叫“花盆”;只发出声响的叫“响炮”;能飞上天空的叫“起火”;飞上天空后发出响声的叫“三级浪”;在地上旋转的叫“地老鼠”.一些权贵大户人家,每年都会请巧手匠人制成各色烟花,在除夕通宵燃放,一年仅是放烟火就要数百两银子,相当于一个县一年的财政收入。
从正月初十到正月十六,是赏灯的日子。每年的这个时候,各地的制灯工匠和商人纷纷云集京城,把自己的产品拿到东安门外迤北大街售卖。灯市上形形色色的花灯,应有尽有,专程前来观赏的人摩肩接踵,男女皆有,热闹非常。正月十四开始试灯,各种花灯开始点亮悬挂;正月十五灯会正式开始;正月十六罢灯。
罢灯这天晚上,京城的妇女会结伴夜游,由其中一人持着点燃的香在前面走,其余的人跟在后面,名为“走百病”,祈祷在新的一年里无灾无咎。如果走过的地方有桥,就三五个妇女相携而过,取度厄之意。在城门处,妇女还会在黑暗中摸索城门钉,如果能摸到,就是吉兆。这一夜,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都通宵不闭,任由百姓往来,士卒校尉则通宵巡逻,维持秩序。至此,年才算是真正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