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岳飞非须髯美男子 岳母刺字只是传说

时间:2013-08-09 08:49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凌凤 点击: 载入中...

孟母刺字

 

  当年流行的小人书中,也将岳母刺字讹为"精忠报国"。


  投资两亿元,号称最切合史实的大型历史剧《精忠岳飞》在四大卫视联合首播后,收视率居高不下。巨星的加盟、精良的制作固然是原因所在,但那段宏大的历史及众多人物的故事则更是吸人眼球的根本。那么,在北宋末年、南宋初年那段历史时期到底发生了什么?抛去艺术加工,岳飞这个传颂千年的英雄人物是怎样一个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着名宋史专家,大连大学人文学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善军先生进行了采访,力图在细节上还原历史的真实。

 

 

  相貌--并非须髯美男子

 


  "现在很多文艺作品甚至画像中的岳飞与真实的岳飞形象相差得太远了。"王善军说:"那时虽然没有照片,可有画像留下来啊!"王善军提到的画像是南宋刘松年的《中兴四将图卷》,经专家们鉴定,传世者已非刘松年的原作,而是一种传摹本。尽管画像水平不高,毕竟为今人提供了岳飞面相的某些特征。而清人阮元《石渠随笔》也记载:"岳飞面大而方,广额疏眉,两颊甚丰,目圆鼻尖,自口以下,重颐甚长,无髭须。"王善军开玩笑地说:"黄晓明眉清目秀,在海报上还给加了胡子,差得就不是一星儿半点儿了。"


  至于岳飞的身高,王善军的老师王曾瑜先生推测岳飞约为1.70米。根据考证岳飞大概是编入当时的广锐军充当骑兵。而按规定广锐军为五宋尺五宋寸。一宋尺约合31厘米,岳飞如确是按身长标准招为广锐军士,他身长应约有1.70米。

 

 

  婚姻-- 一场失败换来一个"全能夫人"

 


  "李娃并不是岳飞的第一个妻子。"王善军说。岳飞16岁那年,岳和抱孙心切,为岳飞娶了一个刘姓女子。岳云和岳雷都是刘氏所生。20岁时,岳飞由于家庭贫寒,渡河从军,留下刘氏照顾自己的母亲。《三朝北盟会编》中记载:韩世忠派人告诉岳飞他的结发妻子嫁给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让他来接。可岳飞听了并未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她竟然改嫁两次,我切骨恨之。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钱,来帮助她家用,上报这事以免有我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李娃,字孝娥。在建炎二三年间嫁给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从年龄上看,李娃应该是改嫁的。"王善军推测说。在岳飞孙子岳珂编的《鄂国金陀稡编·秦国夫人李氏遗事》中记载:"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即岳飞)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既能贤良地操持内务,又能安抚将士们的家眷,还能在叛乱的危机关头机智决断,可见李娃有着寻常女子所不具备的巾帼英气。

 

 

  刺字--岳母刺字只是一个传说

 


  "岳飞刺字是确有其事,而且还不止一次。"王善军说。宋时招募军士,称为"招刺".在军士脸部、手臂、手背等处刺字,标明军队番号和军人身份,目的在于防止军士逃亡,逃亡后便于追捕。刺字是耻辱的标记,只有罪犯、奴婢和某些官府工匠有此种待遇。当兵在宋代是一个卑贱的职业,一个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从军的。岳飞不得不在灾荒年景前往应募,沦为"行伍贱隶".他不肯在脸上蒙受耻辱,凭借自己超群的武技,争取投充"效用士"(一种高级军士),但仍不免在手背上刺字。


  而关于岳母刺字的故事,在元明时还没有相关记载。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大字的原始记录,则见于《宋史》卷380《何铸传》及卷356《岳飞传》,乃是在审问岳飞之际:"飞袒而示之背,背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抄本《如是观传奇》出现了岳母刺字的情节。清初钱彩的《说岳全传》,在第二十二回"刺精忠岳母训子"中,也编写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至此岳母刺字的故事遂成定型,而岳飞背刺四字也讹为"精忠报国",并且长久以来,以讹传讹,近乎弄假成真。"之所以讹为'精忠报国',可能是受了宋高宗给岳飞锦旗上的'精忠岳飞'的影响。"王善军补充说。


  岳飞背上的"尽忠报国"四字,虽不能确证为岳母所刺,但不能说与岳母无关。据《宋史》的刘安世传和邹浩传云,"二人除言官,俱入白其母,母俱勉以尽忠报国".可见,尽忠报国是当时贤良母亲教子的题中应有之意。

 

 

  品格-- 一个无法再现的高度

 


  "南宋初期的将领大多出身贫寒,功成之后多敛财置产、纵情酒色。岳飞几乎是唯一一个例外,他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王善军说。


  岳飞不近女色,"旁无姬妾".同为名将的吴玠,听属官说了这种情况,便花两千贯钱买了一个仕宦之家出身的女子,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妆奁,不远千里送了来。可岳飞却将这名女子安置在一空屋内,两人隔着屏风交谈。岳飞说:"我家上上下下穿的是粗布,吃的是齑面,你如能同甘苦就留下;不能,就离开吧。"当他听到屏风后不以为然的笑声后,就将未见一面的"名姝国色"退回去了。岳飞巧妙地加以拒绝,不但没有得罪吴玠,反而使吴玠更加敬重他。


  岳飞不爱财,常常把家里的东西变卖出去用来购置军队所需。他有这样一句名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则太平矣!"宋高宗盖了府邸给他,岳飞引汉代名将霍去病的话说:"敌未灭,何以家为?"岳飞遇难后,秦桧派人抄家,除了江州的田地、房产外,其家中仅存金、玉、犀带数条,有琐铠、兜鍪、南蛮铜弩、镔刀、弓、剑、鞍辔之类,钱一百余贯,书籍数千卷。还另藏有贴补军用的麻布和丝绢三千余匹,粟、麦五千余斛。岳飞曾任两镇节度使,却几乎"家无剩财".


  岳飞严以教子,他曾罚了12岁的岳云100军棍,只因训练中的一次意外摔倒;他很少报岳云的军功,却帮助故人的儿子荫补为官。岳飞严以治军,岳家军的口号就是"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但他却不酷虐下属,他与兵士们同吃同宿,把得到的封赏也都分发下去。"岳飞一生想的就是光复失地、报效国家。有人说他愚忠,可一个需用12道金牌才能招回的人,怎么可能是个百依百顺的愚忠之人呢?可惜他的满腔热忱,却只能沦为专制统治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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