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路可疑的巨额买房款
当然,受害人威特和他的同伙也不是善良之辈。此人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描述为“不懂好赖的轻浮货色”——莎士比亚心甘情愿地给兰利做帮手,其模仿对象或许就是出道更早,同样对继父兼老板忠心耿耿的威特。以这种阴暗面貌存在的莎翁,不禁让人联想起以他为主人公的、颇具争议的画作《钱多斯肖像》。正如莎士比亚研究专家比尔·布赖森所说的那样,这幅画像似乎要描绘这么一名男子:“他的本质,与外界描绘的谦卑、秃顶的文人形象格格不入。”布赖森曾经写道,画中男子“肆无忌惮的做派”和“淫荡的嘴唇”足以令人不安,“凭感觉,他就不像是那种你能够轻易将妻子或女儿托付之人”。
事实上,初入文坛的莎士比亚并非出色的作家,更不是完全诚实守信的公民。其他法律文件显示,在1596年、1598年和1599年,因为拖欠几先令(旧货币单位,一英镑折合20先令)的税金,莎翁总是从一处出租屋躲到另一处出租屋。他为何惹这么多麻烦着实令人不解,因为税款与其同期花费在购置财产上的支出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同样,他还因微不足道的金钱和至少3名男子打过官司。而在其他同行的评价中,莎士比亚的口碑亦非完美无瑕。剧作家罗伯特·格林临终前,就谴责莎翁剽窃他的作品,并警告其他人不要落入这位“暴发户式的乌鸦”的圈套。
从霍森的种种分析看,“年轻时代的莎士比亚,曾由于某种原因在伦敦从事过见不得人的下流勾当”,这样的结论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不过,这与他作为演员和剧作家的生活并不全然矛盾——以莎翁之头脑和变通能力,有理由认为他能做到一心二用,在登台演出、创作剧本的同时,继续充当兰利的得力干将。
另一个值得玩味的事实是,到了1597年,莎士比亚居然出资60英镑,在老家斯特拉特福德购买了一栋带有好几个花园的豪宅,要知道,60英镑在当时可是很大一笔钱。人们不能不联想到,这笔巨款究竟是他写剧本挣来的血汗钱,还是从事“地下副业”的不法所得呢?据中国新闻周刊网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