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总面积4.6万平方公里,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和龙羊峡行委,共有41个乡镇,自治州政府驻共和县。海南州位于着名的青海湖之南,故名海南,是青藏高原的东门户,素有“海藏通衢”之称。
海南地区远在7000年前就有了人类活动。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海南各民族人民在这里繁衍生息,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古朴精深而独具特色的历史文明,使其成为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金城郡设河关县,辖今贵德、共和东部地区,受“护羌校尉”节制。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置西海郡,其辖地包括今共和、兴海两县的大部分地区。南梁大同六年(540年),吐谷浑国王夸吕在今共和县石乃亥乡建都伏俟城,海南地区均为其属地。此后,曾数度为吐蕃属地。元至元八年(1271年)设贵德州,辖今贵德、共和部分地区,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其余牧区各地则直属中央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使司”管辖,称必里万户府。明洪武八年(1375年)在贵德县置归德守御千户所,辖今贵德、贵南、同德及黄南州的部分地区,属陕西都指挥使河洲卫管辖,其余地区则属答司麻万户府和必里卫管辖。17世纪初至雍正初年属和硕特蒙古政权,清雍正二年(1724年),在今贵德县设钦差总理蒙古番子事务大臣公署,管理今海南州在内的广大牧区,后经奏准迁往西宁。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归德为贵德;公元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置贵德厅、设扶番同知,辖今海南及黄南部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