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南部,地处九曲黄河第一弯,东南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和本省果洛州玛沁县为邻,西北与本省海南州同德县、贵德县和海东市的化隆、循化县接壤。
元属吐蕃等处宣慰司辖。
明洪武三年(1370年),设河州卫、改必里万户府为必里千户所,辖黄南南部游牧部落。
1375年,改贵德为贵德守御千户所,下设10屯,今黄南州有其
宣德元年(1426年),今同仁、泽库地区遂由隆务寺夏日仓活佛─隆务囊索代而治之,逐渐形成热贡地区政教合一统治制度。万历年间(1537─1619年),黄南地区为蒙古土默特部洪萨巴图尔控制。
清雍正四年(1726年)置驻西宁办事大臣,今河南县由该办事大臣节制。今同仁、尖扎、泽库地区先后属甘肃临洮府、西宁府、河州府、兰州府,分别由贵德厅、循化厅辖治。
1929年7月,由甘肃省析置青海省,由循化县析置同仁县,今河南县由省直辖。1937年,省在隆务镇 设第七专员公署,辖同仁同德两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今同仁、泽库两县的大部分地区,隶属青海省第七督察专员公署。河南地区仍沿袭清代旧制,由蒙古族亲王统辖,尖扎地区属贵德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