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近日公布,立法计划项目共32件,其中审议项目18件、预备项目5件、调研项目9件。其中,《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被纳入审议项目中的制定项目。
据了解,此次立法计划注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清理法规项目的修改或废止工作。在2018年专项清理和处理基础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放管服”改革的专项清理项目,还有部分地方性法规需要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将《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4件法规列为修改项目,将《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4件法规列为废止项目。
同时,立法计划注重清理修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机构改革等有关方面的法规项目。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已安排部署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的清理工作。配合机构改革,对涉及职能调整变化等方面的法规,也需要及时清理修订。对这两个方面的法规,常委会将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安排计划予以修改。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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