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据要求,兰州市将全面深入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和信用基础建设,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加大企业失信行为惩戒,促进信用市场和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着力开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此外,今年7月底前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通运行“信用兰州”网站。同年底,完成国家、省、市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缝对接,确保所有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交换。
政务诚信:
坚持依法行政。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梳理完善部门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权力、责任“三个清单”,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三个清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同时,研究制定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与不定期指导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兰州市“红黑榜”发布管理制度,实现“红黑榜”范围全覆盖,规范“红黑榜”信息的归集、整理、审核、上报流程,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定期召开“红黑榜”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披露,同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兰州”网站,进行对外公示。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制定全市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审批、政府采购、评先选优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率先使用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以政府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
商务诚信:
在生产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制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公示制度,及时在网站对外公示。
在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重点行业信用建设,加强执法力度,定期上报执法检查情况,对在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典型失信案件进行曝光。
在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方面,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
价格领域诚信建设上,在全市推行经营者明码实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散布价格虚假信息等行为依法查处,对重大事件及典型失信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旅游领域诚信建设中,制定导游人员诚信从业准则和诚信记录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提升全市旅游幸福指数。
在中介会展和广告领域诚信建设方面,鼓励开展中介服务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会展和广告企业及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广告分类管理机制,重点打击虚假广告,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制度。
社会诚信:
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医疗卫生领域黑名单制度,严惩收受贿赂、开单提成、过度诊疗等各类违法行为。在全市开展创建诚信医院、诚信药店,评选诚信医务工作者活动。
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违反社保法律法规,套用国家社保基金等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文化、体育、教育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准入、转会等方面的应用。将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
司法公信:
法院公信建设。建立健全审结案件执行联动机制,提高判决执行效率。推进“阳光审判”,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检察公信建设。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推行“阳光办案”,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提公信。
公共安全公信建设。加强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深入开展信息应用,推进人口信息同其他部门和地区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将公民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司法诚信建设。制定全市诚信法治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并将“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纳入普法工作中,并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诚信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