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工程无业男诈骗45万获刑7年
大西北网8月9日讯 谎称有兰州新区的荒山造林土方工程、承包了青海教育局的办公大楼,无业人员马某先后诈骗他人45万元。8月8日,兰州市永登县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1月至2015年7月,青海无业人员马某以投资海南华晟建设有限公司在兰州新区承包的荒山造林土方工程,然后分红为由,先后对陈某甲等四人诈骗41万元。期间,2014年2月份,马某以他承包了青海教育局办公大楼修建为由,让陈某甲投资,然后分红为由,诈骗陈某甲现金4万元。
永登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承包工程为名先后骗取他人财物4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