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大西北网3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从价格政策上加大支农惠农助农力度,省发改委决定从2016年3月起,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含贫困县农业排灌、高扬程提灌用电),停止收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实现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网同价。
此次我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0.12元,具体降价标准每千瓦时0.066元-0.226元不等,年减轻农村农业生产用电户电费负担约4000万元。这一降价政策,将惠及全省86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的21.33万户农业生产用电户,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用电负担,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