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我省将就《甘肃省鼠疫防控条例(送审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其修改意见及建议,您可在2016年2月23日前,通过邮寄信(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发送电子邮件(xz4609567@sina.com)等方式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
依据《送审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鼠疫防控工作,制定鼠疫防控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区域间和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组织鼠疫疫情控制应急演练和处置,将鼠疫防控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严防人间鼠疫发生与传播。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在鼠疫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