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旅游局制定奖励政策激励旅游企业“留客驻兰”
包机游金城 逾200人每班奖3万元
大西北网9月21日讯 9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旅游局获悉,为激励境内外旅游企业招徕游客驻兰旅游,该局制定了《“留客驻兰”旅游奖励办法》,有效期为5年。《办法》规定,对以包机方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到兰州旅游的旅行社,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每班包机奖励3万元;年度被评为“优秀旅游星级饭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10万元,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包机专列奖励:200人以上每班包机奖3万元
《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等方式,组织游客来兰州市旅游,业绩突出的境内外组团旅行社和承担地接任务的旅行社、星级饭店。对以包机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到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游客在市区住宿1晚,并游览兰州市区或其他景区的,按每班次100人为奖励基数给予奖励。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人数在200人以上,每班包机给予3万元奖励。对以专列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到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专列以500人为奖励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人数在500人—700人,每个专列奖励2万元,人数在700人以上的,每个专列给予3万元奖励。
以组团形式的国内旅游,以地接社接待备案考核为依据,对年度组织国内旅游团来兰州市旅游的外地旅行社,按2000人次为奖励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组团形式的入境旅游,对年度组织国外及港澳台游客来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按500人次为奖励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
此外,地接超过3万人的旅行社另奖励5万元,超过4万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10万元。入境地接超过6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5万元,入境地接超过8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10万元。
星级饭店奖励:晋升五星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办法》规定,在国内外媒体上做兰州旅游品牌、资源及线路推广且费用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在旅游行业进行通报表彰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参加兰州市旅游局组织的国内外各旅游交易会及宣传促销活动5次以上的旅游企业,奖励5000元。
星级饭店奖励方面,新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五星级奖励将达到5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10万元。对二星级晋升三星级的饭店,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三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饭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饭店,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度评为“优秀旅游星级饭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10万元。此外,对同时满足奖励条件的,采取就高奖励原则,不累计奖励。星级旅行社按照其星级级别在获得奖励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再上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