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相关报道
“职工经适房为何没有职工的份?”追踪
这栋经适房原来是黑户
只有一纸“立项书”,安宁粮油公司就盖起了31层高楼,并已偷偷售罄
大西北网5月22日讯 安宁粮油公司(原安宁区粮食局)职工经适房在职工们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开建,并已偷偷售罄。此事引起原单位老职工的强烈不满,进而引发老职工撬锁“占楼”。5月20日,本报对此事予以关注。20日至21日,记者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走访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和市规划局了解到,十里店粮油公司职工经适房只取得了第一道手续——“立项计划通知书”,并未取得规划部门、房管部门等单位的备案审批手续,更谈不上预售许可证。而就在此情况下,这栋高达31层248套的楼房就悄悄对外出售了。
市发改委
职工经适房不得向社会擅自出售
5月19日,记者采访安宁粮油公司董事长高世祥时,针对发改委下发的通知书上明确要求的“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仅限于向本单位无房户和困难户及低收入职工出售,剩余住房由政府统一调剂,不得向社会擅自销售”一事,高世祥称,2012年申请立项时是政府部门批错了,立项时政府批的不准确,“是政府的错!”
而当天,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安宁粮油公司2012年申报经适房项目时,符合规定的立项批复条件,“政府并没有错”。
同时,工作人员强调说,职工经适房仅限于向本单位无房户和困难户及低收入职工出售,剩余住房由政府统一调剂,不得向社会擅自销售。发改委立项仅仅只是第一道手续,一栋经适房从立项到建设到最后出售,需要诸多手续和资质,也需要房管部门、规划等部门的层层把关和审批,一道手续都不可少,也不只是哪一个部门说了算。
房管部门
该项目从来没有申报或备案过
安宁粮油公司的经适房已经建成了31层的高层住宅,并且已经售罄。那么房屋出售是否对外公示,是否取得了预售证?5月20日,记者来到兰州市房管局采访了保障处的马处长。
马处长看了本报报道后,查找了该经适房的档案。让人惊讶的是,该项目居然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报批手续,也就是说该项目从来都没有在兰州市房管局申报或备案过。之后,马处长又致电安宁区房管部门进一步核实,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
马处长随后与安宁粮油公司董事长高世祥取得了联系,以下是电话实录。
马处长:你好,我是市房管局。我从晚报上看到关于你们公司“职工经适房为何没有职工的份?”的报道,我想问一下,你们有报批手续吗?
高世祥:有啊,报给经适房保障处了!
马处长:我就是保障处的,我查了,没有你们的材料啊?
高世祥:报给区上了,区上有!
马处长:我从区上也问了,没有啊,你们到底有没有?
高世祥:呃——我现在在外地出差,周一回来后我联系你,当面说好吧!
随后高世祥挂断了电话。
5月21日,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马处长又询问了市房管局下属的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工作人员查调了相关档案,也没有找到安宁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经适房的项目材料。“如果是经过审批的,那么我们这里一定有手续。不管是哪里的职工经济适用房,都要报到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的。同时还要列入省级保障房考核的名单里,每年国家审计部门都要进行审计。”
规划部门
从未经过审批也未获得任何规划许可证
这栋31层高的职工经适房,是否经过规划部门规划和设计呢?5月21日,记者来到兰州市城乡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看到了本报的报道,也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档查阅,发现安宁粮油公司从未进行过审批,也未取得任何规划许可证。
记者调查了解到,安宁粮油公司十里店经适房项目只取得了最初的“立项通知书”,还有诸多手续从未进行过审批和报备。那么,这栋31层248套的职工经济适用住房是如何建起来的?相关监管部门是否知情?248套房子又卖给了谁?是如何卖出去的?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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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职工经适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建设职工经适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又有哪些政策规定?兰州市房管局的马处长给记者提供了一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据了解,经适房项目需要通过验收、审理、审查、现场查看、批复等程序。具体来讲,申报材料有:1.单位集资建房申请和《项目审批表》;2.经济适用住房计划;3.国土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为非住宅用地的,应提供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意见);4.清房汇总表;5.经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公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的集资方案和职工集资建房化名册;6.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或用已证明职工身份的社保资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