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无法支付住宿费 骗取旅社老板万元现金
大西北网3月7日讯 武威古浪黄花滩乡一17岁小伙,在外出打工未挣到钱,回家无法面对家里亲人时,在古浪县城一家旅社登记住宿。3天后因无法支付住宿费用,他欺骗到旅社老板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最后通过支付宝账户骗取旅社老板银行卡内的1万元。3月2日,该小伙被古浪警方抓获。
1月19日,武威市古浪县古浪镇顺心旅社老板苏某,到古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1月18日,自己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的10000元现金被盗取了,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案后,古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1月15日下午,古浪县黄花滩乡一现年17岁的男子罗某,在古浪县城苏某负责的顺心旅社有过住宿记载,并且该男子以假借旅社老板苏某的银行卡转账为名,骗取到苏某的银行信用卡后进行使用。
获此信息后,刑侦大队民警将罗某传唤后展开询问,但罗某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面对罗某的抵赖与狡辩,办案民警与罗某斗智斗勇,用证据来说话。办案民警在农行古浪县分行调取了受害人苏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其10000元现金被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走。随即,办案民警又赶赴中国银联甘肃分公司查找被转走的客户终端,在客户终端中,民警发现该笔款项被转到一个特定支付宝账户后又被支取。鉴于此状,民警克服困难,又迅速联系到杭州的支付宝公司,通过公函调取到此支付宝账户申请信息及交易明细,并及时查找到嫌疑人上网使用的客户端IP地址,进一步锁定了嫌疑人罗某的犯罪事实。
3月2日,办案民警再次对罗某进行传唤,但罗某家属谎称罗某已外出打工,后办案民警驱车至县城50公里的黄花滩乡,将罗某在家中抓获。面对大量的证据,罗某终于在警方面前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罗某所说,2014年底,其在外打工一年来未挣到钱后,便打算回家过年,但又无脸面对家中亲人,便到县城顺心旅社住宿。1月18日,临近春节,罗某在旅社住宿3天后准备回家,但无钱支付住宿费用,随即想方设法欺骗苏某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号,后罗某博得苏某信任,借用了苏某的银行信用卡,自己通过互联网在支付宝网页上,以苏某的名义申请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号,并将苏某农业银行卡绑定到支付宝账户上,后成功将苏某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的10000元钱骗取。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古浪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