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12分。5月1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民警在金昌路北口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奥迪小轿车,民警立刻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说自己的牌照让人偷了并已去派出所报案,经民警仔细观察,发现安装号牌处并没有被橇动的痕迹。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后排座乘客神色慌张,民警让其下车后,在后排座脚垫下搜出一副甘A号牌,经后台比对该号牌正是属于这辆白色小轿车。
驾驶员见事情败露,顿时情绪激动并与执勤民警发生言语冲突,民警一边稳定该驾驶员情绪,一边与司机沟通交流,经了解发现,原来该司机想着过节怕在路上有违章,所以将号牌拆下来藏在车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的处罚。民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车牌上“动歪脑筋”得到的结果只会是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