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保持“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整治行动高压态势,不断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高速一支队华藏寺大队调整勤务模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月28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安门服务区执勤时,查获一起有证交无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3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车号为甘EU7XXX号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从副驾驶人员手中接过驾驶证及行驶证出示给民警,民警比对发现驾驶证照片人员并非驾驶人本人,民警要求驾驶人说出出示的驾驶证号码及相关信息时,驾驶人吞吞吐吐未能说出。在进一步的调查询问中,驾驶人姚某承认自己正在考取驾照中,遇见民警查车便向副驾驶的同伴黄某借来驾照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将姚某、乘车人黄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实驾驶人姚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无证驾驶。乘车人黄某明知姚某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将机动车交由姚来驾驶,属有证交无证交通违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给予驾驶人姚某罚款壹仟元,并报请天祝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目前违法人姚某已被送至天祝县拘留所执行拘留;对乘车人黄某(有证交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大队给予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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