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强化“一把手”禁毒责任
《贵州省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10月13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禁毒工作职责,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追究办法坚持责任与职能相适应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责任追究采取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约谈、取消评选受奖资格、不得提拔和交流重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五种方式。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各类具体的责任追究情形以及对应的可操作性措施。
警方数据显示,2015年1至8月,贵州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5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36%,其中特大案件166起,重大案件14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228人,缴获各类毒品163.6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