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3日讯,七里河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近日在辖区土门墩桥什字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N16045”的小型桥车行驶轨迹可疑,遂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在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神情紧张、说话支支吾吾,且无法提供“甘N16045”车辆行驶证,在民警的再三查问和违法事实面前,违法行为人交代了其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后从其驾驶的车辆后备箱查获一副甘AUY215的车牌。经查,“甘N16045”为一辆五菱牌黄色轻型普通货车,违法行为人套用“甘N16045”车牌上道路行驶,将其真实车牌甘AUY215藏匿,逃避法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违法行为人付某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4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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