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是系统的社会工程,包括吃、住、医以及养老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希望经过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居家养老条例能就这些问题作出妥善的安排。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规昨天提交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北京市人大首次主导立法。
居家养老是国际上颇为流行的养老方式,相比以往的养老院养老的模式,居家养老更为人性化。因为老人群体长期聚居,很容易加剧老人的孤独感,以及与社会的割裂感,让老人更加抑郁、自闭。而居家养老让老人不用再离开其家庭、家人,离开其熟悉的社交圈和生活圈,这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非常有益。《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就明确指出,“老年人应尽可能在家里居住,且应该得到家庭和社区根据每个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而给予的照顾和保护”。
在发达国家,居家养老已形成了成熟的运作机制,以美国为例,该国在社区开辟了各种老人服务项目,包括送饭上门、送医上门、送车上门、定期探望、紧急救助等。出远门时,只要给市政府相关部门打个电话,专车会按时开到家门口,办完事还会把人送回家,许多服务是免费的。日本则建立了“30分钟养老护理社区”,即在距离大概30分钟车程为半径的社区内,建设配备小型养老护理服务设施的新型服务社区。这些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率高达80%~90%。
北京是国内较早推行居家养老的地区之一,2013年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将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2014年,北京市投入2.4亿元建设了104个街道乡镇级养老照料中心,超额完成30%,最多给予了每家中心400万元的补贴。这些照料中心直接服务周边118万老年人。今年随着《条例》的通过和实施,可以预料,居家养老的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令更多老年人受益。
当然,居家养老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仍有许多难题待解。例如,关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这在新建小区不难解决,可是对于许多老旧小区而言,可能比较困难;目前社区医院建设比较薄弱,缺医少药普遍,居家养老一旦铺开,医护资源的支持可能将跟不上;老年餐桌和送餐服务供给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四季青镇几个社区走访,发现几个社区均无老年人食堂,有的地方自办的老年餐桌曾陷入“无照”经营的尴尬;大量随儿女进京养老的外地老人目前未明确可获得与本地老人同等的养老服务,等等。
希望经过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居家养老条例能就这些问题作出妥善的安排。法规为居家养老“撑腰”,这是老人之福,愿更多生活于北京的老人,能尽早享受到完善的居家养老福利,有一个安稳、舒心的晚年。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