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送温暖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时间:2013-12-03 08:4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王占东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2月3日讯 据本网记者王占东报道:进入寒冬季节,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转冷,为进一步做好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甘肃省民政厅日前发文要求,全省民政部门在去年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基础上,继续做好冬季救助管理工作。
  
  各市州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领导,没有救助管理机构和车辆的县、市、区要迅速安排人员、车辆等开展救助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地区协作、社会参与、管理服务规范的救助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救助工作网络作用,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会商情况,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建立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对繁华商业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银行自助服务区、休闲长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形成全时空、广覆盖、网络化排查救助工作格局。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对劝说无效拒不愿意到站内接受救助的,及时发放御寒棉衣、棉被、鞋帽、手套等物品和食品,并做好记录。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对入站人员实施关爱救助,安排好他们的生活、食宿、娱乐、教育、返乡等。同时,做好防火、防暴等安全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做好督导检查,不得出现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不得力发生意外情况。
  
  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特别要针对强降温天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增加物资储备,提高反应能力。设立24小时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救助信息,迅速处置,不得推诿扯皮,杜绝发生任何不安全的事件。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活动;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积极参与冬季救助意识。2014年3月底,甘肃省民政厅对全省冬季送温暖活动进行总结通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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