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山东、安徽、广东、湖北的12名律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提交申请,请求公开转基因食品相关信息。农业部已对此作出答复,并在官方网站公开了3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但相关律师认为对于答复并不满意。昨日人民日报公布了一份获批转基因食品名单,澄清市售圣女果、彩椒、小南瓜、小黄瓜等都不是转基因食品。
在公众舆论的追问下,转基因食品的真相正在浮出水面。显然根据相关资料看,一些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结论,目前尚无严谨的科学研究证明,而且转基因食品对于人们日常饮食的“侵入”,比许多人想象的规模要小。
所以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信息越多、越透明,越能让公众对于这个问题有理性的认识,从而消除恐慌。这次相关部门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加强了信息公开,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但是就公众知情权的保障而言,目前信息公开力度仍然不够。许多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仍然需要更详尽的说明。
例如,农业部公开了3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相信这样的安全评价还有更多。据悉,国内已批准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这些作物的安全评价同样应该公之于众。
再如,这次律师在信息公开申请中提出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制度落实问题。此前媒体曾报道,国内市场出售的木瓜许多均为转基因,一些豆制品原料用的是转基因大豆,但是这些食品在出售时,都未按规定进行标识(据《羊城晚报》)。为何这一现象会长期存在,相关部门是否怠于执法,这个问题同样不能回避。
此外,转基因水稻目前并未获准进行商业化种植,但《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曾报道,在国内一些地方,转基因稻种违规扩散。欧盟此前曾通报,18批次在中国出口欧盟的大米制品中查获“非法转基因”。那么转基因水稻扩散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会有怎样的影响,相关部门拿出了什么对策,这些都是公众所关心的。
转基因技术由于涉及复杂的专业知识,公众对于其安全性的担忧,实属正常。关键在于,相关政府部门要通过详细的信息披露和不断的政策说服,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理由。而且一种转基因食品即便被论证为安全而获得批准,但消费者也有拒绝的权利。所以,政府应在转基因标识问题上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只有在更加信息透明的环境下,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才能确保安全,不至于引起误解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