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进入立法新阶段

时间:2013-07-23 20: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7月23日讯  23日,记者从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为改变我省在农业综合开发长久来没有立法的局面,进一步将各地农业综合开发行为进行规范与协调和统一,我省拟制定《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昨日,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政府委托,向会议做了《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二条,分别对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原则、管理与实施机构、项目类别、立项条件、申报审批、检查验收、工程管护、资金管理、违规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和约束。
  
  《条例草案》指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具体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应当吸收当地农民群众参与,并聘请农民质量监督员对资金使用、建设内容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此外,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实行无偿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不得将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转为有偿使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举报事项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更多内容请关注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兰州新区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
  • 2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落户 兰州新区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新
  • 武威市与中国农业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 酒泉肃州区成功入选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之一
  • 甘肃省农业保险为农户发展产业“护航”
  • 新区一季度实现农业增加值3200万元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