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互联网已成为时下非常流行的电子商务模式。国内知名购物网站店铺众多,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与市场上的商店相比,开设网店不需要租金、各种杂费,成本低廉;再加上快递业的迅速发展和健全,开网店成了不少人的创业选择。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立法的滞后、监管的不到位,网店已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利益的平台,尤其是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类案件将持续高发。
据警方介绍:网上购物虽然也是点对点进行交易,但其交易的方式与传统的实物交易不同,交易双方只是通过QQ、E-mail、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买方对卖方的真实情况不够了解,极易引发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购物的虚拟性伺机进行诈骗活动,警方总结其主要作案手段首先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站、QQ发布各种有关新产品、紧缺原料的信息,诱骗买方联系购货,而后编造各种理由要求直接通过银行支付货款或“保证金”,在买方付款后随即失去联系;其次是犯罪嫌疑人在淘宝等知名网站开设店铺,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眼球,然后发送付款链接,诱使买方按提示操作付款,乘机转走买方账户内存款。再者是犯罪嫌疑人制作雷同、相似的“淘宝”、“易趣”等网站,骗取买方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