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 甘肃将设42个点更改公务员报名信息减免考务费

时间:2013-05-26 07:3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大西北网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5月26日讯  昨日,省人社厅公布了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和更改报名信息通知,考生网上报名时,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经考生申请可以更改,全省将设42个点接受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和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在此次报考中,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在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时只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并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减免考务费用的时限为2013年5月29日9时至6月6日16时,过期不予受理。考生网上报名时,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经考生申请可以更改。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更改报名信息时限为2013年5月27日9时至6月2日16时,由本人到报考的市州考录办或省直单位申报,过期不予受理。可更改报名信息的内容:一是姓名中个别字为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在确认时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原件为准,只有与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中的个别号码数字有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可以更改。
  
  考生要申请更改报名信息,报考市州机关及县、乡机关的,到市州考录办进行更改申报;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工商、质监、监狱劳教系统)的到省直部门进行更改申报。经市州考录办和省直部门汇总初审后,加盖公章传真至省考录办再集中办理更改报名信息手续(办理地点见附表)。更改上述报名信息时,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印有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办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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