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武永明)省教育厅日前出台的《甘肃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对于造成建设项目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省属高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或者不予批准新的建设项目;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要求,省属高校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校园规划,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务能力,每5年编制一次基本建设规划,确定5年内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获得省教育厅或省发改委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