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与“HIV患者”何干?

时间:2012-12-19 07:26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陆志坚

    11月29日至12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对辖区内第二批廉租房申请者信息进行了公示。来自凤翥社区的2位申请者因被标注上“HIV患者”的个人信息,而显得格外惹眼。(12月17日《人民日报》)

    廉租房是一项旨在解决城市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它与申请对象是否患艾滋病“八竿子打不着”。尽管社区很快将标注有“HIV患者”等信息的廉租房分配公示表撤掉了,但此举还是侵犯了申请对象的隐私权。

    虽然今天人们对艾滋病不再像过去那样谈“艾”色变,但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的。某人一旦被贴上艾滋病标签,往往会遭致很多冷漠、歧视。因而,相关部门将艾滋病列入公民隐私权范畴,规定不得随意公开。

    据了解,卫生部也曾发文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公布或传播,防止社会歧视。”医院不能公开艾滋病患者的信息,其他单位和公民更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社区将艾滋病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公开,虽然其本身并无歧视之意,但其对公民个人及家庭由此带来的伤害却是难以弥补的。据悉,此事曝光后,两名被公示为“HIV患者”的申请者手机已经关机,无法联系。

    当然,此事也暴露出廉租房分配制度设计的缺失。公开、公正、公平是廉租房分配制度的基准,但公开不能以损害公民隐私权为前提。因而,如何兼顾隐私和公平,这是制度设计者应该解决的问题,譬如按低保、患病、伤残等情况打分,然后公示分值,或许就能屏蔽公民的一些个人隐私。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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