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 曹志恒 王文)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木沙·玉素甫等4名被告人暴力恐怖劫机案并当庭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爆炸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热西地卡力·依明、吾麦尔·依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阿里木·木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6月29日,木沙·玉素甫等人分别携带伪装后的燃爆物品、作案工具通过安检后登上GS7554航班。飞机起飞后,艾热西地卡力·依明、木沙·玉素甫、吾麦尔·依明、阿里木·木沙等被告人和买买提艾力·玉素甫、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手持拆卸后的金属拐杖,高喊宗教极端口号撞击驾驶舱,殴打、威胁机组人员和乘客,在引燃爆炸装置过程中,分别被乘客和机组人员奋力制服。GS7554航班被迫返航降落和田机场,木沙·玉素甫等6人被抓获。其中,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买买提艾力·玉素甫在制服过程中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24名乘客、机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造成财产损失285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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