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毫无疑问,改革的方向是让医疗技术与服务变得“值钱”起来,推动医疗服务模式由“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实施以来,不少地方均以本年度为截止点,纷纷取消药品加成,代之以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模式。
诸如,北京这些试点的医院,同时取消挂号费,增设“医疗服务费”,不同资质的医生执行不同的标准,既使得医疗技术收费差异化,也使得医生收入更具技术含量和透明性。显然,这对于医生来说,也是一种尊重。
但是,在改革的另一面,在于患者能不能从中切实受益,即医疗总费用能不能降到必要的合理程度。
尤其是习惯于对药品依赖的医院,药品加成并不是药价虚高的主要部分,既有药品购销环节定价招标的“明规则”,也有与处方挂钩的“潜规则”,比如,“天价药品”、“天价耗材”等等,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均沾的链条。换言之,这部分价格绝不是简单取消15%加成就能彻底降下来的。
衡量“以技养医”成熟的标志,在于医疗技术与服务收费,在患者支付的医疗费应占有较大的比重。
也就说,真正建立“以技养医”模式,必须做好“加”与“减”的文章。让医疗技术与服务变得“值钱”,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迈出的只是“以技养医”的第一步,“大处方”与“天价药品”、“天价耗材”能不能成为历史,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服务改革,说到底终究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以技养医”欲脱胎于“以药养医”的环境,既需要地方政府加大对公益医院的投入,保障好医院的利益,更需要重构药品营销的秩序,减少流通的环节、降低价格,同时相应剥夺掉药品利益分配“工具”的属性。这些,虽然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中都有表述,但是如何真正落到实处,无疑是医改纵深化的关键。□木须虫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