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走过32年的风雨历程,《兰州晚报》已成为一块“金字招牌”,与兰州市民相伴相随。5月14日下午,兰州晚报召开商标注册成功座谈会。
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张衡山,省商标协会秘书长朱重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兰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杨增宽,市工商局副局长柴永军,市工商局广告管理监督处处长李彦平,城关工商分局副局长杨海,兰州晚报总编辑高冲,副总编辑李健吾等参加座谈会。
《兰州晚报》是我省发行量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报纸之一,品牌价值位居西北报媒第二,在全国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报纸名称是报社的重要无形资产,报纸名称商标注册是报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9年7月8日,兰州日报社委托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第16类“报纸,新闻刊物”等项目上申请注册“兰州晚报”报纸名称商标,在国家商标局对“兰州晚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过程中,兰州日报社又根据国家商标局2011年1月6日下发的补正通知书要求,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报送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兰州晚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报社相关的主体资质证明,经国家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兰州晚报”商标于2011年9月7日正式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7540861。
据兰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监督处处长李彦平介绍,截至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有9647件,同比增长8.8%,占全省49.5%。今年1-3月份,新增注册商标3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3%。目前,兰州市有全省著名商标148件,弛名商标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