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我省今后建经营性公墓需先听证

时间:2012-04-06 09:02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田玥 点击: 载入中...

  本报讯(记者田玥 实习生赵婷)4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甘肃省经营性公墓许可听证办法》正式印发。今后,我省建设经营性公墓前需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为经营性公墓许可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民政部门根据听证会结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公墓建设意见。


  据悉,我省目前经营性公墓共有37家,其中兰州市有17家。为了增加经营性公墓许可决策的透明度,同时体现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民主性,使经营性公墓建设更加符合广大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省民政厅制定了该《办法》。按照规定,听证会前应制定听证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条件等,听证会举行前7日,民政部门应将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听证会上,听证人需由民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人员担任;听证参加人一般为15-20人,根据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老干部、乡镇干部、社区干部和群众、相关专家和学者等代表参加。


  听证会结束后,民政部门就听证会情况写出听证报告,并根据听证会结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公墓建设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逐级上报。公墓申请单位采取不正当行为干扰听证人或听证参加人的,民政部门可中止听证会的举行,或取消其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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