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中国在研发过程中,只需考量自身的技术需求,加之四代机研发与三代机升级项目之间的“反哺”式互相促进,使得歼-20战机的成熟过程将比F-22战机更加顺利。
歼-20由于造价高昂,很难迅速形成较大规模的装备数量
结合在歼-15上获得的重型舰载机技术,中国完全有能力在F-35有效舰载化之前,研发出成熟的歼-20舰载型。
此外,相比F-35,中国的歼-20战机更适合作为舰载机使用。
尽管都是隐身战机,但中国的歼-20相比美国的F-35,在设计理念上要相对保守。后者试图通过研发三种具备高度通用化的型号,兼顾空军、海军与海军陆战队的需要。
相比之下,至少截至目前,中国的歼-20战机仍是一款纯种的空军型战机。但事实上,正是F-35的这种技术兼顾尝试,使相对保守的歼-20战机相比其更适合作为舰载机。
如果仔细分析F-35战机的三种型号,不难发现,其实只是常规起降与短距/垂直起降两种类型,美国试图使这两类战机具备80%左右的通用性。
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原因很简单:如果这种设想实现,那就意味着,在常规起降战机上,必须兼具诸多短距/垂直起降战机的技术结构,此举不仅将大幅增加原已不堪重负的机体复杂程度,同时,由此造成的超重也将极大限制其作为舰载机的有效使用。
但如果这种设想不能实现,那将意味着F-35核心设计理念的失败,结果将不仅仅是某种型号的F-35战机不能正常服役,更可能是整个F-35战机计划的流产。
与F-35不同,将歼-20应用在岸基与舰载航空兵似乎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对未来主力战机的选型掌握得很正确。
尽管中国曾调研过英国的“鹞”式短距/垂直起降战机,并在国产歼-8战机上进行过类似改进,但中国意识到,受制于过于独特的战场应用与技术局限,该型战机不仅难以成为未来战机的主要发展方向,短期内也无法适应中国国情。
因此,中国并未在第四代战机的研发过程中,试图发展此类方案。立足于不同军种需要而进行的技术改进,以后将集中在子系统,如雷达攻击模式与挂载武器方面的改变与升级。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航母发展不经历较大波折或战争消耗的话,最终的规模达到与美国类似并不困难。
受制于短期内的技术劣势,中国无法为航母配备过于多样的打击装备,因此,必然会以相对成熟的重型隐身舰载机为中心,构建相对单一、但攻击强度较大的战力组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