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际通行做法
鑫报讯 昨日,省政协委员蔡根泉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使用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加工制造食用油行为明确界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建立联动打击、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蔡根泉认为,非法制造和销售地沟油的问题非常突出,已经形成了从“采集地沟油、粗炼、倒卖、精加工、销售”直至以“食用油”堂而皇之地上到餐桌的“地下产业链”,仅靠公安一家很难彻底根绝。为此建议明确违法犯罪性质。经济发达国家对使用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制售食用油的所有行为,一律界定为违法犯罪,造成后果的一律按重罪予以刑罚。因此,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建议将使用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加工制造食用油,或者加工制造食用油的原料中有地沟油成分的;销售以地沟油为原料或原料中有地沟油成分的食用油的;餐饮店购买、使用以地沟油为原料或原料中有地沟油成分的食用油,或者使用含有地沟油成分的食用油加工食品三种行为一律明确界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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