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兰州市近日专题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议上获悉,到2015年,新增的出租汽车原则上采购电动汽车。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交通局等部门目前正围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同时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电动汽车;市政、环卫、公安交警等用车,优先采购电动汽车;私人购买电动汽车,由市财政给予补助。
据悉,今年10月,兰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已经联合向国家有关部委提交了《关于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的请示》,希望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获得国家支持。
在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实施方面,兰州市规划到2015年,全市共建设10座电动车充电站,250台直流充电桩。目前,国网兰州供电公司已建成充电站1座,直流充电桩3台,交流充电桩32台。
国网兰州供电公司还在11月底召开了兰州市区、兰州新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研讨会,该公司计划明年将在兰州新区和兰州市区公交枢纽站点、火车站等地段建设4个乘运地盘换电站、2个电动汽车充电站。
记者了解到,和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充电桩直插式不同,电动汽车在进入换电站的换电位后,机械臂会自动取出电池放入充电柜,并更换新电池,全程只需几分钟,不但节省时间,还可更好地对电池进行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