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26岁男子鲁某在北京站附近抢了一名女子的手机,逃跑途中,鲁某和一名乞丐换了衣服,以躲避侦查。女子报警12天后,鲁某在老家被抓获归案。目前鲁某因涉嫌抢夺罪被东城检察院批准逮捕。(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鲁某是河北滦县人,2010年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家待业。鲁某今年7月初来到北京游玩,7月5日下午,在北京站买好了6日凌晨4点多回滦县的火车票,当天晚上鲁某一直在北京站周边溜达。
7月6日凌晨零点左右,鲁某溜达到北京站东边一个酒店门口,看见一名女子拿着手机站在路边。该女子刚用手机叫了一辆滴滴快车,正准备给司机打电话,鲁某一把抢走她的手机向北逃跑,女子穿高跟鞋根本追不上,后报警。
鲁某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在逃跑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名乞丐,他将自己的衣服给了乞丐,穿上对方的破旧的衣服,到了火车站后他又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一套衣服换上,鞋子也换了。之后鲁某乘坐7月6日凌晨4点多的火车返回河北滦县。
然而,鲁某终究没有逃过法网。他到滦县后找了一个手机销售商,以800元的价格把抢到的苹果6s手机卖掉。7月18日,鲁某在河北滦县的家中被民警抓获。
鲁某供述,他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因此心情很不好不想活了,“我就是心情郁闷,因为家里的事控制不住情绪才抢的手机”,鲁某说。
检察官提示,女子深夜单独一人时,尽量做到“财不外露”,不在空旷区域过多停留,以免被不法分子注意;如使用约车软件,可先在室内电联等候,待车辆到达指定位置后,再直接上车,从而保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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