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先驱报》8月23日报道称,新西兰警方日前证实,高等法院批准警方与中国“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就一起洗钱调查达成和解,闫永明须向警方上缴4285万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2.08亿元)的财产。新西兰警方官员称,这是该国历来金额最高的一次财产充公,也是中新合作侦办长达两年多的成果。据报道,中方向新方通报的涉案金额达1.29亿新元。
闫永明别名刘阳,原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立案,于2001年11月逃亡新西兰,2005年8月22日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新西兰总理约翰·基说,乐见高等法院的裁决,并称目前未知中方打算如何跟进此案。当地媒体正观望中方会否要求引渡已取得新西兰公民身份的闫永明。
新西兰电视台(TVNZ)引述警察部长朱迪思·科林斯说:“我想庭外和解总比庭审要好。”新西兰警察署的声明说,一旦收到闫永明上缴款项,他与其他涉案人员此前被冻结的财产将获解封,洗钱调查也将结案,下一步将与中国商讨如何分配上缴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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