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监管引入驾照扣分方法 医师扣完12分将暂停资格

时间:2014-10-16 10:45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范琼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0月16日讯  给参保职工开大处方、检查项目过滥,医务人员诚信档案上可能会被记上不光彩的一笔。目前,这是新疆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这得益于新疆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已将《意见》转发各地,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延伸至对定点医保服务医生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的行为,纠正违规行为,引导理性诊治,依法行医。同时要求各地开展社会监督,要积极探索畅通网络监督渠道,运用聘请社会监督员、媒体、公众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力度。
  
  目前乌市医保监管已延伸到医保医师,引入类似交通部门对驾驶证记分的方法管理医保定点机构医保医师行为,开自费药未告知、收治挂床住院、伪造检查化验报告单……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医师的这些行为将被扣1至12不等的分,12分扣完将给予黄牌警告,暂停资格6个月。
  
  《意见》中提出探索将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在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定点服务协议中约定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将医务人员考评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及医疗费用支付结算挂钩等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加强医疗保险费用数据分析工作,对医务人员,要重点分析服务人数、人次和增长情况,药品处方情况,以及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情况,对有违规记录,出现次均费用畸高、某种药品使用数量畸高等异常情况的医务人员进行重点检查。要重点对参保人员的就医频次、购药数量和金额等信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监控。
  
  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医务人员,情节较轻的,经办机构可建议其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或多次违约的,经办机构可直接约谈,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主观故意性强且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经办机构可按照协议规定暂停其医疗保险实时结算资格或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拒付费用等。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10/16/content_4688401.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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