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落村民回迁不满村名被改 市民政局称不知情

时间:2015-02-09 07:05来源:大西北网-华商报 作者:景冀 点击: 载入中...

 2014年7月8日,西安市东二环金花南路,金花落村原址上已建起几座高楼,旁边还有正在修建的地铁工地,原来的城中村已不复存在。华商报记者 黄利健 摄

  大西北网2月9日讯  西安市碑林区东二环附近的金花落村完成城中村改造,村民都已回迁,但是回迁之后村民发现,原来的村名“金花落村”被改为“紫落澜庭”。村民们希望讨回原有的村名,并将此事向市民政局进行了反映。华商报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已委托律师机构对村民的要求作出回应:将在调查、核实后,依法行使地名管理权。

 

  村民:村名变了,村民生活受到影响

  据悉,东二环附近金花落村完成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大多已回迁到金花落村原址,但“金花落”这个名字却从回迁时开始成为历史,原址上建造的小区被命名为“紫落澜庭”,但很多村民的身份证上仍然是金花落村的名字,村民的生活也因此受到影响。村民们希望通过诉讼讨回原有的村名。2014年7月11日华商报A05版曾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

  据村民代表薛女士介绍,拆迁前大家办理的二代身份证上都是金花落村,但回迁后,在原址上建成的住宅小区改名为“紫落澜庭”,“改名之后,很多人走亲戚找不到地方,村民到银行办理业务也因地名不统一出现麻烦。我们原来的村名也有着悠久历史,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改名之后,金花落村将逐渐被遗忘,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遗憾和损失。”

  一位村民表示,现在大家的户口本、身份证上都是金花落村,“村”的概念里包含着村民彼此间的情感和牵挂。且现在的小区也是在原村址上建成,不经大家同意就将村名改了,村民们情感上无法接受。

  薛女士表示,多次找碑林区城改办协商都没结果,村民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回村名。在积极寻求诉讼解决的同时,他们还将村民讨要村名的愿望,向市民政局提出了改回村名的书面要求。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分析认为,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地名的命名应该遵循“要注意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等。

  市民政局委托律师机构作出书面回函

  针对村民的愿望,市民政局委托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作出书面回函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已明确取消民政部门对城镇建筑物名称的审核权,市民政局对原“金花落”名称经由项目人更名为“紫落澜庭”并不知情。该名称审核、备案由承建、规划等部门进行。依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具有管理地名的职责。故对于原金花落居民提出要求恢复使用“金花落”地名的使用,市民政局将在调查、核实客观情况后,将依法行使地名管理职责。

  回函还称,希望村民准备相关要求继续使用“金花落”名称的事实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该名称的历史沿革、文化背景等),以备西安市民政局在审查时参考。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209/218237_2.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对问题“大盘点”抓整改求实效(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 2月百城房价环比涨幅回落西安涨0.63%
  • 用好人才评价激励的“指挥棒”(特别报道·创新好政策,如何
  • 今年落户西安本科生突破15万
  • 出台6项措施西安全面推进“人才新政”落地
  • 大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落户西安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