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兰州经济开发区红古园区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每年加工能力为5万吨/年废矿物油,产品方案为减一线基础油(80SN):3.396万吨/年,减二线基础油(150SN):4.21万吨/年,减三线基础油(250SN):1.1464万吨/年,减底渣油:0.0504万吨/年,沥青:0.6464万吨/年,轻质油:0.168万吨/年。总投资20256万元,全年工作小时数为8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尾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以及设备运输、起吊、安装过程中的噪声;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三废”采取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
大气污染物:拟建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加热炉废气以及储罐区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废水: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噪声:设备和泵的运行噪声等,采取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固体废物: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能够做到“三废”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处联系方式:13893476027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福彦联系方式:18693096816
电子信箱:451565636 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结合拟建项目的影响范围,此次公众调查范围确定为拟建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2)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3)是否支持拟建项目的建设;(4)拟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环境造成何影响;(5)拟建项目建成后带来哪些环境问题;(6)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