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2日讯 1月21日,记者从贺兰县检察院了解到,涉嫌诈骗罪的李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某某利用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向朋友借款6万元后逃往天津,最终被抓获。
2008年,李某某在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一工地承包工程时认识了汪某,两人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关系不错。2009年9月,李某某因工程急需用钱,便找汪某借钱。汪某同意借给他6万元,但要求他用房子作为抵押。李某某是外地来银务工人员,在银川没有固定住所,于是找人伪造了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产证”抵押给汪某,借得6万元。2010年,李某某在工程结算后更换了手机号码,携款逃往天津。2011年底,汪某发现李某某已经拖欠自己好几个月利息,并且手机打不通。感觉情况不妙的他拿着李某某抵押给自己的“房产证”到银川市住房保障部门查询,这才发现证件系伪造,随即到贺兰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立案后,将李某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4年4月,李某某在天津一家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归案后,李某某对自己伪造房产证抵押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向汪某偿还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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